(金边讯)2019年2月18日上午,金边市警方把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官签发的法令贴在原救国党总部的大门,告知“救国运动”主席沈良西涉嫌的侮辱国王一案已结束调查程序。

调查官洪明赛在法令上指出:“沈良西(男,于1949年3月10日出生,柬埔寨人)分别于2018年6月6日、7日和10日在不同的地点涉嫌了侮辱国王的案件。这些都属于触犯了柬埔寨《刑事法》的刑事案。”

这位调查官还在法令了强调:“以上的刑事案,法院已经结束了调查的程序。”

应提的是,2018年6月,流亡海外的“救国运动”主席沈良西污辱国王于2018年5月18日签发的《王令》呼吁全国同胞踊跃参加当年7月国会选举是假的王令和没有价值的,毕竟当时王宫方面多次出面证实这是国王的王令,绝不是伪造的。沈良西此举引起了柬埔寨各个政党和人民的强烈指责。

根据柬埔寨《刑事法》第437条款规定:“侮辱国王名誉者的罪名成立,将被判处1到5年的有期徒刑,罚款从200万到1000万瑞尔。至于法人也可能被罚款1000万到5000万瑞尔,在法院调查发现涉嫌侮辱国王的情况下还会附加一个或更多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