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司法部国务秘书兼发言人曾玛林说,西方对《国家紧急状态法》的批评对柬埔寨来说非常不公平,毕竟世界许多国家都正在执行该法。

曾玛林先生在王国政府发言人单位于2020年4月22日在总理府召开关于《国家紧急状态法》的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这位司法部发言人说,鉴于柬埔寨国家和国际人权原则,在国家紧急状态下限制公民的一些权利不是被视为侵犯人权的。过去有人指责该法是侵犯人权和限制公民自由权利完全不正确。在国家紧急状态的情况下,限制人民的一些权利反而是必要的措施,旨在为了保护公共利益。

曾玛林接着说,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比《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规定更重要了。在这两者中,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四条,在处于紧急状态,允许采取限制人民一些自由权利的措施,但其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健康,保护国家安全,保护财产和国家的环境。

曾玛林说:“根据这种情况下,一些国家在国家陷入紧急状态时采取了限制本国人民的一些自由权利的措施。因此,这些国家是否侵犯人权?柬埔寨的做法也与这些国家一样,必要采取限制自由权的措施,但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挽救人民生命。因此,为何柬埔寨不能制定国家紧急状态法呢,毕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因此,西方部分人士批评柬埔寨制定该法是具有偏见,对柬埔寨来说非常不公平。”

曾玛林说,如果看看世界许多国家的《国家紧急状态法》的内容,都是有限制公民部分自由权利。若与这些国家相比,柬埔寨的《国家紧急状态法》不是很严,毕竟有的国家的法律甚至禁止人民不能出门,违反者将会受到严惩,甚至殴打。

曾玛林说,柬埔寨王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比某些国家正在实施的措施更加宽松。

他说,就算《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正式生效,也不意味着政府将马上援引该法将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也就是说若像柬埔寨目前疫情的情况,政府没有必要将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该法还规定,将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最长的时间为3个月,是由3位重要人物,即参议院主席、国会主席和王国政府总理同意,解除国家紧急状态也由这3位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