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财经部和邮电部宣布,拖欠邮电部债款的所有电讯公司务必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偿还给邮电部,否则将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

据 Fresh News 于4月10日接到财经部和邮电部的联合通告得知,在上述的期限后,对还是没有偿还债款的公司,财经部和邮电部将采取以下的严厉的法律措施:

第一,将在宣传媒体,如:报刊、广播电台、广播电视台等公布拖欠债款的电讯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领导人的身份、公司老板和所拖欠的债款数额等。

第二,采取法律措施,如:在商业银行冻结公司帐号、封闭公司频率(frequency)、禁止公司的进出口、暂时和直接吊销公司的牌照、频率执照等相关营业的牌照,以及整理卷宗呈送法院依法处理。

以下是财经部和邮电部的联合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