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国家警察总署预防和消灭火灾局局长奈万塔2018年5月9日向民众和领导人解释,避免对中国人关于中国人在西哈努克省开消防警笛汽车被逮捕案件感到误会。

据局长中将,2名中国人是一间公司职员,公司与国家警车总署签署合同,以检查消防技术设备和系统。2018年5月6日,预防和消灭火灾局派出一名消防专页官员也是司机跟中国合作,以检查西哈努克省一个申请安装预防和消灭火灾系统的地点。这是奈万塔中将说的。

奈万塔先生表示:“事实上警笛汽车是该局派出一名消防官员是汽车司机,但因为2018年5月8日,司机官员有必要事情要回金边,把钥匙给中国的公司董事长,方便酒店业者需要更换停车场,之后中国人想要找地方到外面吃饭,在开车出来时被警察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5月8日在西哈努克省西哈努克市4号分区比特努街,陆路交通警察逮捕1辆汽车,车型HILUX VIGO,黑色,车牌警车2-7070​,中国人驾驶叫 HUANG CHENG,32岁,有柬埔寨驾照,B种类,2015年11月18日签字,2025年12月18日过期和1名同行叫CHEN LU​,26岁,住在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