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据早报8月16日讯金正男遇刺案两名被告西蒂艾莎(印尼籍)及段氏香(越南籍)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据《中国报》报道,法官在念了两小时判词后作出上述裁决。两名被告一致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此案自去年10月2日开审以来历时10个月,经过23天审讯。

案情显示,2017年2月13日早上9时许,被指是朝鲜领袖金正恩同父异母的兄长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准备登机飞往澳门时,遭两名女子以手帕及喷雾剂“袭击”。该男子随后向机场人员求助,但在送院途中不治。之后,警方逮捕涉案的两名外籍女子,而她们即是本案两名被告西蒂艾莎(印尼籍)及段氏香(越南籍)。

两人在去年3月1日被控谋杀,但都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