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政党法修改:开路让被禁止的政治家可以重新进行政治活动获得宪法理事会通过,这个法律符合宪法。
通过是在2018年12月28日在桑园区政府大厦《S》大楼,在宪法理事会主席恩春林的主持下。根据新闻通稿指出,宪法理事会秘书处指出,宪法理事会检查政党法第45条(新)符合宪法。
应提的是,政党法修改草案是开路让被禁止的政治家有权利进行政治活动。《政党法》修正案由87位国会议员联名上书给国会,以修改《政党法》第45条款,并增加一些内容包括:
“被法院禁止从政的人不可以成立政党或参加某个政党的政治活动,或者提名让人家给自己投票,或者开展任何活动支持或反对某个政党。被法院禁止从政的人将可以恢复从政权,重新全面开展政治活动,除非被高等法院的禁止从政时间已到期,或者该当事人已获得总理通过内政部部长申请国王赐予权利恢复从政权。”
洪森总理解释说,《政党法》修正案不是为了针对某个政党而修改,是针对所有政党,因为不知道他们在某个时候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洪森亲王指出,法律开路让2017年年底被高级法院禁止的118名原救国党成员可以获得政治权利和可以参加2022年乡分区理事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