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院已发出了传唤令,传唤8名证人从2018年6月5日起出庭说明关于2017年9月3日签发的5642号刑事案件,该案的被告是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所涉及的叛国罪。

根据 Fresh News 于2018年5月25日晚上刚接到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官基乐提签发的传唤令得知,被法院传唤的8名证人分别是:

一, 谢碧隆先生,于2018年6月12日出庭
二, 高拉达那先生,于2018年6月15日出庭
三, 康伟拉先生,于2018年6月13日出庭
四, 蔑金成先生,于2018年6月7日出庭
五, 韩比塞先生,于2018年6月13日出庭
六, 左淑彼女士,于2018年6月7日出庭
七, 巴源典先生,于2018年6月9日出庭
八, 基松先生,于2018年6月5日出庭。

在金边市法院的传唤令中说明了以上的证人要应法院的传唤令如期出庭说明案情,并携带有关本案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持有这些资料和文件的情况下)。
与此同时,国家警察总署已将传唤令转交给了这8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