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最终!国家选举委员会(国选委)于2018年8月8日下午发表了《决议》,维持马德望省国家选举委员会分会001号案件的原判。001号案件的被告共有5人,他们是原救国党的5名党员,他们涉及了在马德望省“净手指运动”犯罪。
国家选举委员会于2018年8月8日下午发表的《决议》如下:
1,被告者:谢姜,是原救国党国会议员,其被罚款1000万瑞尔,原判也是被罚款1000万瑞尔。
2,两名被告者:唐沙连先生和郭金桑,他们两人被降低惩罚,即从之前的1000万瑞尔降至500万瑞尔。
3,两名被告者:曼春和宝丹,他们被注销提控,即没有被惩罚。
无论如何,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宋苏利达告诉 Fresh News 说,此决议只是处理有关国家选举委员会的职责,但是此案所涉及的刑事方面,不是国家选举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内。
应提的是,由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式文福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了以上的001号案件。该案涉及的5名被告者是原救国党的前党员,其中包括:谢姜,是原救国党国会议员、唐沙连、郭金桑、曼春和宝丹。
马德望省国家选举委员会分会于2018年7月26日的原判是,将这5名被告者所涉及的响应救国运动主席沈良西号召的“净手指运动”,罚款他们每人1000万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