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由原救国党的两名党员向宪法理事会上诉抗议国家选举委员会对“净手指运动”案并没有得到成功的。

柬埔寨宪法理事会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开庭公开审理了原救国党党员涉嫌的“净手指运动”案,并宣布维持国家选举委员会(国选委)的原判,而且禁止继续上诉。

原救国党党员唐沙连先生和郭金桑于2018年8月9日向宪法理事会提出上诉,抗议国家选举委员会于2018年8月8日的判决。

国家选举委员会8日宣判了唐沙连先生和郭金桑先生涉嫌的上述“净手指运动”案罪名成立,每人罚款500万瑞尔。

宪法理事会接到他们的上诉后,开展了仔细地调查和研究,并于2018年8月15日开放审理此案,由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主持。国家选举委员会代表,包括:国选委委员棉瑟迪、国选委主席顾问高乐、国选委接受投诉和调查办公室主任发波林等。

除了宪法理事会领导干部和国选委代表出席外,唐沙连先生和郭金桑的辩护律师宋索光律师和谢九律师也参加。

经过按照法律程序审理,以及各方律师,以及国选委代表的辩护后,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决定维持国选委的原判,并根据柬埔寨宪法规定禁止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