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高等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中午宣布判决书,维持中级法院的裁决,继续关押金速卡在监狱里。这是根据 Fresh News 记者在高等法院采访得到的消息。
2018年8月22日,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的第二次保外候审申请。
高等法院此次开庭是根据金速卡辩护律师对中级法院于2018年3月9日的裁决不满而提出上诉而召开。结果,高等法院宣布维持中级法院的原判,继续关押金速卡在监狱里,以进行审讯和保证不要出现新的犯罪案。
高等法院作出上述的裁决是依据金速卡案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关押金速卡,以仔细地进行调查。
针对本案,调查官肯波那曾宣布是根据一些原因:“金速卡涉嫌勾结外国的叛国罪是从1993年到2017年。这个罪名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罪,于是需要时间仔细的调查。”
应提的是,金速卡是于2017年9月初在自家连夜被当局扣押,当局以“叛国罪”提控金速卡,并将其扣押在特本克蒙省德帮特隆监狱里。
金边法院援引刑事法第443条文“勾结外国人”罪名提控金速卡,此罪是与外国秘密勾结,以创造机会引起动乱,或者让外国有机会侵犯柬埔寨。若罪成将可被判监禁15至30年。